关于组织参加2005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武职改办〔2005〕13号
各区人事局、房产局,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建设厅、人事厅《关于2005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职管〔2005〕13号文)要求,经与市房产局协商,现将武汉市组织参加 2005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内容
10月15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10月16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采取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采取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作答。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纲(2005)》。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功能)。
二、报名条件
根据建设部、人事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1995〕147号文)第八条的规定,报名条件为: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专业人员,符合上述规定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管理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两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四、考试报名时间及办法
各区及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本地区、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报名。2005年6月20日至24日,市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在市人事考试报名点(市人事局右侧)受理单位集体报名汇总,期间也受理个人报名。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字〔2001〕66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5元。
市人事考试中心于10月10日至14日核发准考证。
五、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一)单位推荐函和《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见本站“下载中心”栏目,可复印;也可在本站在线填写并打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加盖单位印章);
(二)学历、学位证明;
(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身份证(可用复印件)。
六、考试用书及培训
纲、考试指定用书预订及考前辅导等事宜,请上《湖北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www.hbfdc.com.cn)查询。联系电话:027-68873075
七、本通知公示网址
武汉人事考试网 网址:www.
武汉人事人才网 网址:www.whrsj.gov.cn
武汉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 网址:www.whfcj.gov.cn
亿房网 网址:www.fdc.com.cn
武汉人才网职称专栏 网址:www.job98.com
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
200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