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首页 -> 综合信息及各省考试动态 -> 湖北招考信息 -> 关于组织参加200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200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武人〔2005〕37号


各区人事、物价局,市直各单位、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湖北省人事厅、湖北省物价局《关于200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职管〔2005〕6号)文件精神,现将武汉市组织参加2005年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5年9月9日
     下午14:00—16:3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础理论
   2005年9月10日
     上午9:00—11:30 法学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价格政策法规
   2005年9月11日
     上午 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14:00-16:30 价格鉴证案例与分析
  《价格鉴证案例与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铅笔(2b)、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66号)规定,掌握考试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   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   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础理论》科目,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四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   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   术中级资格。

三、考试管理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五科实行三年滚动管理,即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考四科实行二年滚动管理,即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四、考试报名
  新考生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见本站下载中心,可复印,也可在本站在线填写并打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加盖单位印章),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盖章)后,持有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书等)原件和复印件,经市物价局人事处审查报名资格,市职改办复核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填涂《报名信息卡》,并办理报名手续。
  2003、2004年度已参加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只填报名表,写清自己的档案号。
  2005年4月18日—22日,市人事考试中心在报名点(市人事局右侧)办理集体报名汇总,同时受理个人报名。
  报名时对个人报考的考生采用数码照相采集照片,请个人报考的考生务必本人到报名点报名。单位集体报名需另提供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005年9月5日至8日,市人事考试中心发放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2002〕129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为每人每科60元。报名表与信息卡每套工本费5元。
  有关考试教材的征订工作及考前培训工作请与省物价局联系。

五、本通知公示网址
  武汉人事考试网 网址:www.
  武汉人才网职称专栏 网址:www.job98.com





                   武汉市人事局 武汉市物价局
                     二00五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