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05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人事局、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事厅、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05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职管[2004]41号)精神,现将武汉市组织参加2005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科目
2005年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28、29日进行。具体安排为:
5月28日上午 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5月29日上午 9:00—11:00 地籍调查
下午14:00—16: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四个科目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含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或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免试条件
在《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12月18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两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考试管理
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四科实行2年滚动管理,即考四科的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考二科(符合免试条件,只考《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的考生,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四、考试报名
首次报名参加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可复印;也可在本站在线填写并打印,a4幅面,贴1寸免冠黑白照片,加盖单位印章),然后连同身份证、学历证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专业工作资历证明等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参加全市报名汇总,并现场填涂报名信息卡。
已参加过2004年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有部分科目合格的老考生,只填报名表,写清自己的档案号。
报名汇总时间:2005年元月10—14日。地址: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汉口黄孝河路5号)。期间也受理个人报名。
报名时对考生采用数码照相采集照片,请个人报考的考生务必本人到报名点报名。如单位集体报名人数超过10人,请在购买报名资料时预约报名时间。
据鄂人职管〔2004〕41号)文件通知,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正在待批中。(若报名工作开始时收费标准尚未批复,为不影响正常考试组织工作,参照其它同类执业资格考试,考试报名费暂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纲及考试指定用书可在报名时联系购买。
2005年5月23日至27日,市人事考试中心核发准考证。
五、本通知公示网址
武汉人事考试网 网址:www.
数字武汉—规划国土在线 网址:www.digitalwuhan.gov.cn
武汉人才网“武汉人事”栏目 网址:www.job98.com
武汉市人事局 武汉市国土资源管理局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