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04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武人办〔2004〕31号
各区人事、物价局,市直各单位、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湖北省人事厅、湖北省物价局《关于2004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职管〔2004〕11号)文件精神,现将武汉市组织参加2004年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4年9月10日 下午14:00—16:3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2004年9月11日 上午9:00—11:30 法学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价格政策法规
2004年9月12日 上午 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14:00—16: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铅笔(2b)、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66号)规定,掌握考试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四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考试管理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五科实行三年滚动管理,即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考四科实行二年滚动管理,即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四、考试报名
新考生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见本站"下载中心",可复印,也可在本站在线填写并打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加盖单位印章),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盖章)后,持有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书等)原件和复印件,经市物价局人事处审查报名资格,市职改办复核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填涂《报名信息卡》,并办理报名手续。
2002、2003年度已参加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只填报名表,写清自己的档案号。
2004年4月19日—21日,市人事考试中心在报名点(市人事局右侧)办理集体报名汇总,同时受理个人报名。
报名时对个人报考的考生采用数码照相采集照片,请个人报考的考生务必本人到报名点报名。单位集体报名需另提供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004年9月6日至9日,市人事考试中心发放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2002〕129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为每人每科60元。报名表与信息卡每套工本费5元。
新考生考试用书在报名的同时征订。
五、本通知公示网址
武汉人事考试网 网址:www.
武汉人才网“武汉人事”栏目 网址:www.job98.com
武汉市人事局 武汉市物价局
二00四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