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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03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加分照顾的体尖生资格认定办法

    经四川省招委、四川省教育厅研究决定,2003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加分照顾的体尖生资格认定及专项测试,定于
    2003年6月15日-19日在成都体育学院集中进行,委托成都体育学院负责组织落实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艺术体操等项目专项测试所需的场地、、器材和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尖生享受加分照顾的资格认定
    (一)凡申请享受2003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体尖生加分照顾的考生(含应届生和往届生),必须是2000年9月1日以后参加教育部举办和四川省教育厅、体育局联合举办或由省学生体协举办的省级学生体育竞赛,以及由市(州)教育局举办的市级学生体育竟赛申,达到三级及以上运动等级标准者。
    (二)申请享受加分照顾的体尖生,仅限于以下运动项目:
    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艺术体操、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射击、射箭(共15项)。
    (三)所有申请享受体尖生加分照顾的考生,必须是按四川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加强我省学生体育竞赛管理并实行学生运动员登记注册的通知》(川教体[1999]18号)登记注册的中学生运动员。
    二、体尖生资格认定及专项测试的时间、地点及其有关要求
    (一)参加省级学生体育竞赛,达到三级及以上运动等级标准的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射击、射箭项目的体尖生,以及参加省中学生田径比费达到三级及以上运动等级标准的体尖生,只参加由省招委、省教育厅组织的资格认定,不再进行专项测试(其中二级运动员报考四川省培养高水平学生运动员试点高校招生的中学生体育后备人才除外)。经资格认定符合加分条件的体尖生,将给予加分照顾。
    以上项目的体尖生请于2003年6月15日到成都体育学院参加资格认定(时间:8:30-17:30)。
    (二)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项目的体尖生,必须参加由省招委、省教育厅组织的专项测试(符合免测条件的除外)。专项测试舍格者方能享受加分照顾。
    专项测试的项目及时间:
    1、田径、游泳:6月16日全天在成都体育学院报到(时间:8:30-17:30)。6月17日测试。
    2、篮球、排球、足球:6月17日全天在成都体育学院报到(时间:8:30-17:30)。三级运动员6月18日测试;二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6月19日测试。
    (三)所有参加体尖生资格认定和专项测试的考生,报到时必须交验其参加市(州)级以上体育竞赛成绩证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四川省学生运动员注册卡(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凡材料不全者,将不准许参加资格认定和专项测试。
    (四)凡报考四川培养高水平学生运动员试点高校招收中学生体育后备人才专项测试的体尖生(限二级及以上运动等级),报到时,必须在报到处填写《四川省高水平学生运动员测试登记表》,未填表者,将不予认定。
    三、其它
    (一)各市(州)招委、教育局必须于2003年5月20日前,将本市(州)申请享受加分照顾的体尖生名单及软盘和《获市(州)级以上体育竞赛优胜者登记表》,一式两份送省教育厅休育卫生艺术处。逾期将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各市(州)教育局应对本地区参加体尖生资格认定和专项测试的考生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严禁弄虚作假。休尖生资格认定和专项测试期间,各地教育局应指派专人赴测试现场(食宿、差旅费自理)。
    (三)凡参加资格认定和专项测试的体尖生,报到时应缴纳报名费和资格认定费50元,需参加专项测试的体尖生,还应缴纳测试费50元。
    (四)所有考生的交通、食宿自理。资格认定和专项测试现场之外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