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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03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

 现将审定的我省2003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通知如下:
一、音乐类专业
1.音乐非师范类专业
①音乐表演(含器乐、声乐、歌剧等)专业:本科主科7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40分;专科主科65分,视唱练耳不低于40分。
②理论作曲(含史论、作曲、指挥、制作等)专业:本科总分60分;专科总分55分。
2.音乐师范类专业
音乐教育、音乐舞蹈教育专业(含职教师资、对口高职):本科总分249分;专科总分220分。
二、美术类专业
美术类专业(含职教师资、对口高职):本科总分140分,素描、色彩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5分;专科总分120分。
三、表演类专业
1.影视、戏剧表演专业:本科总分310分;专科总分280分;
2.播音主持专业:本科总分225分;专科总分220分;
3.舞蹈、时装表演专业:本科总分290分;专科总分238分。
四、编导类专业
编导类专业:本科总分210分;专科总分195分。
注:音乐非师范类专业满分为100分,美术类专业满分为200分,播音主持、编导类专业满分为300分,其它各类专业满分均为4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