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实行全市统一命制试题卷,统一制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统一考试。
文化考试科目共设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政治、历史七科。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四科试题分a、b卷,a卷满分各为100分,语文、数学、外语b卷满分各为50分;物理b卷满分为20分;化学、思想政治、历史三科均只设a卷,满分各为100分;物理、化学分别考试,在同一天下午进行;思想政治、历史实行同堂开卷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政治、历史七科的a 卷成绩即为初三会考成绩;升学成绩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的a卷成绩加上b卷成绩之和(满分为450分),加上物理a卷成绩的50%与b卷成绩之和(满分为70分)、化学成绩的50%(满分为50分), 再加上体育成绩(满分为30分),总分为600分。
物理、化学在按比例计入升学成绩时,均保留小数,总分合成后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不保留小数。初职班的考生只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的a卷。实行考试科目改革的外语类学校考生的英语科实行单独命题,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与统考的外语科目同步。
参加升学考试的考生需加试体育,满分为30分。
文化考试各科的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考前属国家机密,考后试卷属国家秘密,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泄密,不得遗失、损坏,违者按省、市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者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四科a卷实行主客观分卷考试, 客观题使用高密度机读答题卡作答,b卷不实行分卷考试。其中,外语的a卷中有听力考试,听力考试部分占a卷的20分,笔试部分占a卷的80分。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北京时间)
六月十二日(星期四) 上午 9:00-11:00 语文 ; 下午 思想政治、 历史 (3:00 5:00)
六月十三日(星期五) 上午 9:00-11:00 数学 ; 下午 物理(3:00 4:00) 化学(4:30 5:30)
六月十四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00 外语
考试工作在市招委、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区(市)县招委、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考试的考点应设在区(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或分片相对集中设置分考点。各区(市)县设置分考点,须书面报市招委批准。每考室安排考生三十人,考生座位必须做到一人一桌单行排列。
评卷工作在市招委和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城区由市招办组织实施;各郊区(市)县由区(市)县招委、教育局组织实施。
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为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检查,保证评卷质量,允许考生查分。需查分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或报名点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查分工作费;由学校或报名点填写“考试成绩查分申请表”,送区(市)县招办办理查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