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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实际情况,现将2003年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公告如下:
  一、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一)考试时间:2003年4月13日上午9:00-11:00
  (二)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6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英语划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专业类别。其它语种不分专业类别。考试主要测试专业技术人员阅读理解外文专业基础文献的能力。报考人员可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工作,任选一个语种及有关类别参加考试。
  (三)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由北京市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a级合格证书有效期为四年,b、c级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三、本市市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免试规定,按北京市人事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严肃考风考纪
  各级人事部门和组织考试的有关部门一定要严肃考试工作纪律,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对在考试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人事局都要从严查处。凡在考试时请他人替考的人员,在考试后的两年之内不得参加同一类考试,并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对于违纪行为,由人事考试中心将处理结果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