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并轨工作的通知》规定,建立健全奖、助、贷学金制度。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原省教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制定颁发的学生缴费标准和收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