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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厅关于2005年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卫生局,柳钢、柳铁、平果铝卫生处:

为做好我区 2005年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机构

 

根据《关于对 2003年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补充通知》(卫办科教发〔2003〕32号)文的要求及《自治区卫生厅关于确认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机构的通知》(桂卫科教〔2003〕8号)文件的规定,我区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指定机构为卫生厅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负责资格审核的具体工作。

二、资格审核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审核表》由卫生厅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统一印制,并派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县招生办设审核点受理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考生持规定的材料到审核点领取审核表填写并交审核点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卫生厅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加盖公章及审核合格章。考生持审核合格表到当地招生办报名。

三、考生报名条件

 

考生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除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3〕2号)规定的报名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自治区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自治区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 、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 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四、资格审核规定材料

 

考生报名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资格审核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不具备规定学历者应提供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或卫生厅规定的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连原不承认学历毕业证一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5、乡村医生必须提供由县级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及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证书或乡村医生中专水平证书;

6、单位介绍信(需盖有单位公章);

7、一寸免冠相片2张。

五、审核时间

 

2005年8月5日至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核具体工作联系方式

 

地点:南宁市桃源路 35号卫生厅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人:冯忠娜、陈洁、凌玉

联系电话: 0771-2618852、2855168、2808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