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命题规律与应试技巧
一、命题基本情况分析
题型
年份 判断题 单选题 多选题 案例题 总分
1999年 0 10 14 16 40
1998年 0 12 18 15 45
1997年 0 12 18 15 45
1996年 0 12 14 19 45
1995年 5 9 8 16 38
1994年 9 10 8 17 44
1993年 0 0 0 20 20
1992年 0 0 0 42 42
1990年 0 0 0 33 33
二、命题重点分析
从上表可以看到,自1994年以来,刑法部分考分一直在40分左右波动,是律师资格考试中的
重头戏之一,预计2000年考试仍将维持这一水平。与其他部门法相比,刑法具有法条少(只
有一部刑法典)、条理清晰(分总则、分则两编,各章之间有内在逻辑联系)、易于理解(相信
大家都有此体会)的特点,复习起来较容易,因此,考生应把刑法部分的得分看成基础得分
,对刑法进行重点复习。
《刑法》总则是历年来考试的重点,考生应非常非常熟悉,其中,最经常考的知识点有:
1犯罪的主观心理状态(故意、过失、意外事件、不可抗力);
2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
3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4犯罪的既遂预备、未遂和中止;
5共同犯罪、共同犯罪人(主犯、首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6刑罚的种类: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
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7刑罚的具体运用:量刑、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缓刑、减刑、假释、时效;
8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
此外,指定用书中的犯罪构成理论、有关定罪量刑的一般理论、罪数(想象竞合、牵连犯等)
理论,考生应好好把握。
《刑法》的分则部分因罪名众多,颇让考生头痛。考生在复习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应注意一些特殊规定,如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还是特殊主体、一行为触犯数罪名是数罪并
罚还是从一重处、犯罪的转化,等等。
2.常见的犯罪如危害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侵犯财产的犯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每年都考
,而且往往考得很细,应该把法条全部掌握。
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内容庞杂,考生应注意掌握各罪的客
观表现形式,正确区分此罪与彼罪。
4.危害国家安全罪
、危害国防利益罪是新、军人违反职责罪历年考试均较少涉及,预计将来考的可能性也不大
,如果考生没有时间,可不复习这几个类罪。最后应提醒考生的是,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切不可掉以轻心,考官从中出题的可能性很大,这一点在1999年
考试中已初露端倪,2000年考试估计还会有不少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