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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司法局关于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的补充通知
重庆市司法局关于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的补充通知
根据司法部的有关规定,2004 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已于6月20日结束。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已在网上预报名(未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应于7月1日至31日,本人持报名表及报名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司法局报名点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二、未在网上预报名的人员不再实行网上预报名,报名人员应于7月31日前持报名所需材料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司法局报名点现场报名。
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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