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大纲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财政政策与宏观调控 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对宏观调控和财政政策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熟悉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配合运用。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宏观调控
掌握宏观调控的含义和宏观调控及手段;了解宏观调控的必要性。
第二节 财政政策
掌握财政政策的含义及功能,掌握政策目标、政策主体、政策工具和政策的传导机制;熟悉财政政策的类型。
第三节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配合
熟悉货币政策的基本知识;了解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配合的必要性;掌握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配合运用及其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