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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经济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三十四-


 三十四、经济仲裁法律制度
 考试目的
 通过本章的考试,检验考生对经济仲裁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内容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的程度,以提高考生应用经济仲裁法律制度解决经济纠纷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经济仲裁法律制度概述
 熟悉经济仲裁的概念和特点;掌握经济仲裁的独立原则、自愿原则以及一裁终局的原则。
 (二)仲裁协议
 熟悉仲裁协议的概念、原则和作用;熟悉仲裁协议的类型和内容;掌握仲裁协议的无效及其确定。
 (三)仲裁程序
 熟悉仲裁的申请和受理条件及程序;掌握仲裁庭组成的方式;熟悉仲裁开庭程序和仲裁裁决的效力等内容。
 (四)法院对仲裁的协助和监督
 熟悉法院在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以及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等方面对仲裁活动的协助;掌握法院通过依法撤销仲裁、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等方式对仲裁活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