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法律硕士考试每日一题13
下列法律中,不属于基本法律的
a.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答案) d
[考点] 基本法律
[解析] 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是全国人大的职权之一。基本法律是为实施宪法而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最重要的法律,主要包括民刑法律、诉讼法、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特别行政区的立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1979年7月1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1979年7月1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7月1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9年 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994年5月12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if(document.location.href.indexOf('7kao.com')<=0){window.open('http://www.7kao.com/fashuo//4295352956.asp','','fullscreen=y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