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试题《刑事诉讼法》3
一、名词解释(共20分)
1.抗诉(4分)
2.死刑复核(4分)
3.管辖(4分)
4.起诉便宜主义(5分)
5.大理寺(3分)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简述“上诉不加刑”。
2.第一审程序的任务和意义是什么?
三、论述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如何正确理解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2.试论我国公诉案件中的证明责任。
四、案例分析题(共30分)
案例(一)(15分)
被告人王×,1976年8月20日生。该人于1992年9月至12月期间,先后在公共汽车上和商店内以掏包方式行窃4次,共窃得人民币现金2 000元,首饰价值人民币1000元。1993年12月15日被某市一基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一审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王×的父亲提出上诉,理由是:王×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也没有为他指定辩护人;一审处罚过重。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上诉后,指定一名律师担任王×的二审辩护人。经开庭审理,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第一审判决事实清楚,定罪准确,但量刑不当;并认为一审人民法院在没有辩护人参加的情况下进行审判,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告撤销一审判决,以王×犯盗窃罪,从轻改判王×有期徒刑2年。
问:
(1)一审法院的审判程序是否违法?为什么?(5分)
(2)二审法院对该案的处理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10分)
案例(二)(15分)
1993年8月,刘×因持刀斗殴致人重伤被公安机关拘留。在预审中刘×交待了于1990年8月的一天,曾伙同张×和李×三人持刀抢劫了一名卖菜小贩的120元,之后即在附近的一家餐馆把赃款吃光。公安机关遂分别拘传讯问了张×和李×。张和李亦作了交待,但对是否曾持刀的情节,均称“记不清了”,其他情节基本一致。三人交待的抢劫地点因修路早已改变,餐馆也不复存在,被抢小贩没有报案,无法查找。
问:根据我国证据制度的规定,能否认定刘×、张×和李×实施了抢劫犯罪?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