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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04年在职攻读MPA学位(南京)招生简章

  为培养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型专门人才,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4]41号)精神和要求,2004年北京大学继续与国家审计署(委托南京审计学院承办)合作,开展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工作,欢迎全国审计系统、南京及其周边地区考生踊跃报考。具体报考事宜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4年7月31日)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非审计系统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其他报考者,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后,于7月10日前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4.html)向社会公布。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务请在“备注一”中填写“南京”。

       现场报名时间为2004年7月28日至31日。报考者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持网上报名编号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400元)、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可在江苏省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考试。也可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区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但须在同一地点报名。考试地点与现场报名地点一致。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报考者须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rs.pku.edu.cn/index.html)或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http://www.cdgdc.edu.cn/),下载《200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非审计系统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填写完毕后,由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并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后,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由省级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其他报考者只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并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表》中,“报考学位种类”请填写“公共管理硕士(南京)”。

       报学政府管理学院进行。届时报考者须出示以下材料:1)按规定办理的报名资格审查表2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4)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科目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英语、管理学、行政学四门,均为全国联考。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和综合面试,由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单独组织。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全国联考科目考试时间为2004年10月23日、24 日,其中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10月23日8:30—11:30,英语为10月23日14:30—17:30,管理学为10月24日8:30—11:30,行政学为10月24日14:30—17:30,考试地点由现场报名点指定,具体请见准考证。

       政治理论考试及综合面试时间暂定为2005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待联考后另行通知。届时达到北京大学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和资格审查资料参加。

六、联考辅导

       联考辅导资料:《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纲》,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写,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为使考生能够更好地复习,拟举办考前辅导班,详细情况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