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2005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内蒙古大学2005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一种专业学位,是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公共管理体系、培养高素质的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重大举措,主要是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专门人才,以适应全球一体化与国际竞争的需要。在国外,公共管理硕士(mpa)、工商管理硕士(mba)及法律硕士(jm)是文科高层次职业研究生教育的三大支柱。
为完善公务员培训制度、培养从事国家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的新型管理人才,内蒙古大学2005年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二、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含夜大、函授、自考)、工龄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5年7月31日,工龄是指累计工龄)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方法
1.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缺一不可)。
2. 网上报名: 7月11日——24日,报考者登陆网站 http://zzlk.imau.edu.cn ,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选定现场报名点(西部考生选择内蒙古农业大学,东部考生选择内蒙古民族大学),并记下电脑反馈的报名编号,以备现场报名时使用。
3. 现场报名:7月28——至31日,西部考生到内蒙古农业大学报名;7月30日—31日,东部考生到内蒙古民族大学报名,交纳考试费、照相,当场确认各项报名信息并签名。
四、资格审查步骤
1. 7月中旬,报考者填写《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可到内蒙古大学mpa教育中心领取也可从学院网站上下载),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公务员需到自治区人事厅加盖公章,参照系列需到自治区党委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
2. 7月30日-31日,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和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公章后的《资格审查表》到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资格审查表》上加盖内蒙古大学研招办公章。
五、招生计划 2005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我校自定mpa招生名额。
六、考试
1.全国联考考试时间:10月22日、23 日
2.初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行政学、管理学、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比例40:30:30);其中政治理论为内蒙古大学自主命题与评卷,其余四门均为全国联考。
七、录取
国家授权我校自定录取标准,由我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工作能力和思想政治表现,择优录取。
八、培养方式
mpa专业学位实行弹性培养方式,学制一般为三年。学习期间不转档案、工资、户口关系,食宿、交通自理。2005年起将在包头、通辽等地设立授课点。
九、学位授予
学员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考试成绩合格取得相应的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等规定培养环节后,授予内蒙古大学mpa专业学位。
十、学费 2004年内蒙古大学mpa学费为每人 2.4万元。
十一、参考资料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纲》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指南》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高分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