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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申请人签署出国意见有哪些规定?
为申请人签署出国意见有哪些规定?
国家公职人员、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员工、大中院校在校学生分别由所在单位或院校的人事、保卫部门出具意见。未满14周岁的申请人,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出具同意其出国的证明,免交所在学校或派出所签署的出国意见。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派出所为群众签署出国意见,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遇有特殊情况的,5个工作日内必须办结。出国意见可直接填写在申请表相应栏目内并加盖公章,也可单独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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